第102章97 二级陆军上将台湾行政长官——陈仪
作者:
东方鹰 更新:2022-04-04 12:48 字数:2370
【陈仪】(1883—1950),字公侠,后改公洽,自号退素,绍兴东浦镇人。国民党二级陆军上将。
简介
陈仪,生于1883年,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东渡日本。入振武学校第五期炮兵科,与蒋介石同学,加入光复会。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回国,在陆军部任二等课员。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后,担任浙江都督府军政司司长。1914年5月,任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军事参议官。1917年,再次东渡日本,进陆军大学深造。1920年回国,定居上海。1924年10月,被孙传芳任命为浙江第1师师长。1925年10月,任五省联军第1军司令。同月,任浙江省省长。
陈仪12月兼任十九军军长。1927年7月,被国民党政府委任为军事委员会委员。1928年3月,奉蒋介石命率团赴欧考察意大利、瑞士、荷兰、瑞典等国的枪炮厂、飞机场等。回国后任南京军政部兵工署署长,代军政部长。1934年1月福建事变后,调任福建省政府主席。1939年后,改兼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1935年后,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41年12月,就任行政院秘书长,兼国家总动员会议主任,代理陆军大学校长。1944年,兼任国民党中央设计局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始作收归台湾的准备工作。1945年10月日本投降后,赴台就任台湾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1947年“二·二八事变”爆发,政策判断错误处事不当,使345名台湾人民被捕被杀。在强大舆论谴责下,被蒋介石解除了台湾省行政长官职务,改任国民政府顾问。此后深居简出,纵览进步书籍。1948年6月,复任浙江省政府主席,开始转向人民一边。11月,释放浙江省警保处处长毛森报批处决的100多名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淮海战役结束后,蒋介石密令汤恩伯赴杭布防,极力反对,使杭州在解放时免于战火。1949年1月,在中共地下组织的帮助下,规劝老部下京沪杭警备司令汤恩伯起义。汤密告蒋介石,被免浙江省主席职,以“勾结共党,阴谋叛乱”罪遭逮捕。5月30日,绑架到台湾,拒不向蒋介石认错。1950年6月18日,被杀害于台北马场町。
生平
陈仪早年接受私塾教育,曾入读浙江求是书院。1902年到日本留学,期间曾参加光复会;日本士官学校五期步科毕业,1909年回中国。1911年辛亥革命时参加浙江独立运动。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陆军部长,兼陆军小学校长。1917年到日本陆军大学深造,第一期毕业。1920年再回中国,在上海营商。1925年孙传芳主政浙江,委陈仪为浙军第一师师长,之后转任第一军司令,浙江省长。1926年,陈仪投向北伐中的国民党,被任为国民革命军十九路军军长。但手下部队再次倒戈,于是下台,出国到欧洲考察兵工。回中国后被蒋介石委以兵工署署长,颇获赏识,之后转任军政部次长。1934年闽变结束后,调任福建省主席兼绥靖主任,整理福建军政。
1935年日本在台湾举行“始政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陈仪奉命到台参观,对日本人统治下台湾的高速发展感到惊讶,特别是相对中国大陆多年战乱下的停滞不前,令他感到深省。之后陈再派人到台湾考察,于1937年出版《台湾考察报告》,建议福建经济学习台湾。1943年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声明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1944年4月,中华民国行政院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任陈仪为主任委员。调查委员会对日治下台湾的经济、政治、民生、军事等各方面作出颇为详细的调查,报告书长达四十余万字。之后提出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亦获得接纳。日本投降后,蒋介石于1945年8月29日委任陈仪为台湾行政长官,之后兼任警备总司令。10月24日,陈在美军将领陪同下从上海飞抵台北。10月25日陈仪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及同盟国,接受台湾日本总督兼司令安藤利吉的投降。
陈仪治台时期,经济上实行统制政策。除了将日人留下的企业大部分收归国有经营外,还规定米、盐、糖、煤油等民生产品,由官方统一定价收购。对烟、酒、火柴等物品的专卖加强限制。陈仪接收台湾后,大量高层负责日本人返回原国。台湾本省人在多年日本统治下,多有不通晓书写中文及说北京官话;在当时政策下,原有职位多改由大陆抵台人员担任。从大陆到台湾的军政人员,质素参差,良莠不齐,不时与民众发生冲突。此外,台湾工业及农业生产在战后数年出现倒退,经济上一度出现了颇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致使台湾社会民怨沸腾。
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爆发。台北的政府人员与民众的冲突,引发岛上各地本地人对政府的抗争。3月8日蒋介石从大陆调来援军后,以陈仪为长官的政府,对民众展开了血腥而且非常不必要的镇压。估计有一千至一万五千名台湾人被捕后遭屠杀;当中包括地方议员、医师、律师、新闻记者、教师、画家等社会精英。
3月22日,陈仪被国民党三中全会撤职。5月11日,陈返回大陆,改任国民政府顾问。5月16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亦撤销,改组为省政府。
1948年8月6日,陈仪再被蒋介石委任为浙江省主席。次年1月,陈尝试策动与其关系密切的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一同投降共产党。汤恩伯将此事向蒋介石报告。1949年2月,陈仪被免去省主席职,之后开始被软禁。1950年4月陈仪被押解台湾,陈仪到台湾后,“即对任何人不再发一言一语,终日如老僧入定。”后囚禁于基隆,蒋侍从室主任林蔚劝他向蒋介石认错,写悔过书,蒋允许恢复其自由,但遭到陈仪凛然拒绝,说:“我有何错?我无错可认,他不高兴,可以杀我,我已年过半百,死得了,悔过书我不能写。”林蔚说:“总得让蒋先生下台。”先生说:“下不下台是他的事,我没有要他把我抓起来。”
1950年5月19日,台湾军事法庭判决陈仪死刑。陈仪死前由在福建共同推行过“新生活运动”的“五虎上将”蒋鼎文打理一切,6月18日于台北马场町被枪决,抵刑场时,陈仪对行刑的人说:“向我的头部开枪!”便大步向前,直呼:“人死,精神不死”。陈仪死后,由五弟陈公亮收尸火葬,骨灰埋于今台北县五股乡,立碑曰:“陈公退素之墓。”。陈仪“伏法”后,汤恩伯“在其三峡乡寓中,如丧考妣,终宵绕室彷徨,痛苦不堪,复在私宅堂屋设灵堂,一连自书挽幛多幅”。
陈仪第二任妻子为日本人,两人无子嗣。